您好!判决书下来了,被告要付15万给原告,但是被告只有一间房屋,也没有多少银行存款,如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拍卖被告的房屋抵偿赔款吗?被告已经60岁了,估计以后也没什么收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原告不是永远拿不到钱?还有,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后,两年内还是没赔款给原告,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都无法拿到赔款?谢谢!
判决生效后,被告无能力偿还或暂时不具备履行能力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以其它的清偿方式。
1、被告只有一间房屋,一般法院不得拍卖,否则被告都没地方住,但如果房屋足够大的话 可以把大的卖掉,再买个小的给被告住,剩余的钱用来支付款项。
2、如果被告有房屋,等被告去世后,应该可以拍卖该房屋用来还债,但原告一定要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有多少钱先还多少,剩下的,以后在继续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就是永远的有效,不是两年。
3、申请执行后,如果执行不了,法院会暂时中止,等被告有钱后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扩展资料:
案例:
霍山洪灾中,一位有经济纠纷的被告人家中受灾,该县法院执行过程中,找原告协商,解冻被告人相关账号,让其取出一部分资金生产自救,洪灾面前体现人性关怀。
7月14日早晨一上班,一个小老板焦急地赶到霍山法院执行局,原来小老板2014年拖欠钢材商11万货款未付,被钢材商诉至法院,霍山法院在执行中,把小老板在其他单位未结的11万工程款予以冻结,但他这次家里遭受了洪水灾害,损失惨重。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原告钢材商协商,钢材商同意作出最大让步,只需被告从冻结款中先给付6万元,另5万元拿回去生产自救,以后有钱了再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被告人家遭受洪灾法院执行网开一面:有钱了再还
那如果被告一直都没钱,或者被告把钱存放在子女的银行账户里面,那不是永远拿不到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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