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代八旗兵制的内容
1. 组织: 旗兵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所创,初时分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旗,后增设镶黄、镶 白、镶红、镶蓝四旗,合共八旗,所有女真人皆分隶旗下。清太宗时,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合共二十四旗。
2. 编制: 八旗之编制,每三百人设一佐领,五佐领设一参领,五参领设一都统。都统即旗主,领七千五百人。
3. 任务: 满清入关前,旗人对于旗主,份属君臣,除了从事生产外,还有纳税、服力役和当兵义务。入关后,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分别负责守卫京师和屯驻各地。
(二)清代八旗兵制的特色
兵民合一:八旗兵制初创时,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组织,具有行政、军事和生产三种职责,旗丁「出则为兵,入则为民」。但入关后,这种制度起了变化,八旗各营变成纯粹的军事组织,八旗兵亦成为职业兵。
族主位尊:各旗旗主,均由努尔哈赤的子侄亲属充任,在本旗内,地位有如君主,旗丁必须完全服从旗主的命令。
军纪严明:满洲入关前,八旗兵军纪严明,训练严格。为了保持八旗兵的战斗力,统治者除给予优厚待遇外,还颁布许多禁令,如禁止旗丁与汉人来往,不许旗丁为工为商等。但入关后,八旗兵生活奢华安逸,失去勇武之风,渐成国家的负累。 清入关后,八旗兵制逐步废弛,终为汉人绿营兵所取代。
旗制只是清朝初期才有的吗?
清朝有八旗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立,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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