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性?

这是考试问答题,要言简意赅.

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内在有机联系,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和谐社会的性质就包含着对于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每一个特征都包含着对于法治的需求。  第一,民主法治是以法治作为其核心的。在现代社会,法治与民主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所谓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治国方式,它强调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如:民主就是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鼓励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人民要当家作主,就必须运用法律来确保人民意志得以实现,要实现民主,就必须推行法治。  第二,社会的公平正义需以法治来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社会公平正义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如: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有强制力来制裁邪恶。人类为此创立了许多道德规范与宗教规则,但在众多的规范与规则之中,惟有法律的规则具有最大的明确性与肯定性,最具有外在的强制性,因而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强大的外在力量。法律本身就应当是为公平正义而存在的,追求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理想,实现公平正义是对法律本质的体现。正是因此,法律与公平正义属性一致的。在现代社会中,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内在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缺乏公平正义的社会,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出现各种问题,必然是不和谐的。 没有把这些法律充分实现的法治机制,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仅仅是一种良好的愿望。  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在有机联系,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和谐社会的性质就包含着对于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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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7
大家好!本人是一名做水产贸易的青年。因为缺资金和货源故在网上寻找资金和货源。然后再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富婆的网友,说要包养我,每个月3到4万。我因为缺资金就和她交流了起来。我也知道包养是不现实的,但是我想多认识些高层次的朋友以提高我的人脉质量。我对她说:你开的条件应该有很多人愿意被你包养的,我不是帅哥又没什么其他的优势,你未必能看得上我的,但我还是想去拜访您,做个朋友还是可以的。她也说可以。
于是我2013年7月28日早上到达了预定的见面地点---江西于都。打通了对方的电话,她说她现在有事情,不能来接我,叫她的保姆接我。不一会就一个电话来了,说是来接我的,叫我打个的到一个叫广场的地方。我就问了一个商店的老板。广场是什么地方,他说是属于于都县的中心地带了,离这不是很远。我就去了 ,接我的那个所谓的保姆约20几岁的大姑娘,然后把我带到一栋住宅楼的顶层。应该是6楼或者7楼吧。进门之后就被3、4名男子用暴力和威胁将我控制住,并强行拿走了我随身的所有财务和通讯工具。就连鞋子也脱了,换上他们准备好的拖鞋。然后给我灌输一些东西,说是把我骗来是为了介绍一个21世纪最赚钱的行业。并威胁我叫我听话,按照他们说的去做,否则下场会很惨的。逼问我的手机密码,我望反抗和拒绝就受到殴打和威胁,无奈之下只好给了手机密码。之后就被他们强制的非法拘禁起来了。连上厕所都有两个人寸步不离的跟在身边。第二天上午给我上了一节他们所谓最赚钱的行业--传销的课程。然后又使用了暴力要去了我的银行卡密码。然后又逼我给我手机电话簿里的亲朋好友打电话骗钱。还对我说一定要按照他们规定的说,不准说多余的话,如果乱说的话保证那个电话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电话。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只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了。随后有几位不知情的朋友先后往我的一张邮政卡里打了共7800元钱,全被他们取了出来,然后对我说是什么给我上线加盟的钱。还要我骗其他人过来,能让我赚钱发财。我也只好假装服从,因为被控制没办法。因为我是生意人,一天到晚的电话超多,他们感觉把我留着早晚会出事,于是在7月30号的晚上10点左右两个人把我送上了一辆去厦门的火车上,才把我的手机还给我,那时候手机是关机状态,等车开了之后我开机准备报警,可是想了下,在火车上报了警也不能马上办案,反而会打草惊蛇,就暂时没报警。到了厦门后买到了8月1日回安徽的票,车子行驶了差不多30个小时才到了合肥,准备在合肥报案,他们却对我说,报案要在案发地去报,我只好回家借钱再去江西于都。
8月13号,在于都刑警队报案,他们却说这个是传销,叫非法经营,应该找其他机关部门。我说:他们做什么行业的我不管,那也不是我要报案的主要目的 ,我的主要目的是我的权益受到了伤害,他们至少对我有诈骗、抢劫、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嫌疑。这些就是你们刑警队管的事啊。他们只好让我报了案,之后就没有声音了,8月16日我打电话问案件现在有进展吗?接电话的女人说她不知道。8月17日我又打电话问现在怎么样了?立案没有?对方说还没有立案,我接着问大概什么时候能立案,他却说,立不了案,说要我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问我对方是谁?还有说我没具体说清楚他们是做传销的。我说他们是做什么行业的我不管,我只知道他们对我有诈骗,抢劫、非法拘禁等事实。他说:他们是做传销你不管?那你的案件我们也不管。你叫你们安徽的警方和我们联系吧。之后就直接把我的电话给挂了。
我只想问:有几个呗抢劫的受害人能提供凶手的身份证号码?能知道凶手是谁?那不正应该是警方要去做的事情吗?要什么样的案件才能立案?难道只有等到出人命了才具备立案的条件吗?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的机关部门就是这样为我们纳税人办事的吗? 就是这样维护正义的吗?这个就是所谓的人民的公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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