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哪里能买到

如题所述

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将其第七章“电气”部分的学习要点总结如下。

一、条文总体设置情况

第七章电气部分共设条文82条,其中强条5条,主要是:1、第7.2.9条-高、低压设施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2、第7.2.10条-内部电源应采用柴油机组,严禁汽油机组;3、第7.2.11条-下列工程应设柴油机组: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4、第7.3.4条-配电、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和密闭墙上暗装;5、第7.6.6条-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

二、新版与旧版规范比较,变动较大之处

新版规范关于接地一节,改动较大,主要是:

1、防空地下室接地型式。旧版:第7.5.1条采用N与PE分开的TN-S系统;新版:第7.6.1条宜TN-S、TN-C-S接地保护系统。

2、新版增加了等电位连接内容—第7.6.3条,共6项内容:①保护接地干线;②人工接地极的接地干线或总接地端子;③室内公用金属管道(风管、水管、电线缆保护管);④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⑤室内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⑥电缆金属外护层。

第7.6.4条—各防护单元的等电位连接,应相互连接成总等电位,并应与总接地体连接。

第7.6.7条—关于接地装置要求,共5项,前三项基本与旧版同,即:①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补加人工接地装置;②利用钢筋做接地体时,交叉点应焊接牢靠;③PE线应与接地体相连,并宜采用“热”镀锌扁钢25×4或D12热镀锌圆钢作为保护干线。新加2条:④设有消控室和通信设备时,应设专用接地干线至总接地体;⑤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材。

3、第7.6.10条,燃油设施防静电接地要求,共4项,前三项同旧版本:①金属油油罐外壳做防静电;②非金属油罐应在罐内设防静电导体引至罐外接地,并与金属管连接;③输油管的始末端、分支处、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做防静电接地。新加1项:④输油管道接头井处应设置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对于柴油机房,燃油锅炉房及燃气锅炉房要考虑防静电接地。

三、新加内容

第7.6.8条为新加内容,即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应增设PE保护线,与GB 50034-2004第7.2.12条不一致,审图时应妥善对待。

四、小结

1、安全第一。无油、防潮、严禁汽油机、严禁PE线上装开关电器、等电位连接以及Ⅰ类灯具外露导电部分加PE线的措施等。

2、在等电位连结措施中,特别注意各种门的金属门框;室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各机房宜设LEB);各防护单元的MEB互相连接。

3、接地措施中:①各弱电机房应设各专用接地干线至总接地体;②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材,防密处理套管要“热”镀锌,且其厚度δ不小于2.5mm,接地材料宜“热”镀锌;③防静电接地问题易被忽视,如柴油机房、燃油燃气锅炉房:《锅规》第13.2.7条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强条);④取消了旧版本中第7.5.4条关于低压进线电缆的“N”线做重复接地的规定(“N”线不应重复接地)。

五、注意事项

1、国标图集《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2(2004年合订本)]已废止,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2(2007年合订本)]已于今年5月出版。

2、新版标准图集中:

①P22之5.3条关于“照明及插座回路均为单相三线(L、N、PE)”以及P42之9.4条关于“Ⅰ类照明灯具安装时,应增设保护PE线”的说明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5第7.2.12条内容保持了一致。

②P23之8.2条中关于“……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的说明纠正了旧版标准图在此处与规范不一致的问题。

③还应注意在新版标准图P51和P53材料表中仍有采用已淘汰的熔断器(RL1-15/4)的情况,这是我们设计与审图人员应该注意的地方。

④另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电气专业](05 SFD10)国标图集是专门针对新版GB 50038-2005规范中的电气条款所编制的图解及说明,对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该规范很有帮助,特别是本图集对柴油电站的布置方案(固定式及移动式)很值得仔细参阅。 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将其第七章“电气”部分的学习要点总结如下。

一、条文总体设置情况

第七章电气部分共设条文82条,其中强条5条,主要是:1、第7.2.9条-高、低压设施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2、第7.2.10条-内部电源应采用柴油机组,严禁汽油机组;3、第7.2.11条-下列工程应设柴油机组: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4、第7.3.4条-配电、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和密闭墙上暗装;5、第7.6.6条-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

二、新版与旧版规范比较,变动较大之处

新版规范关于接地一节,改动较大,主要是:

1、防空地下室接地型式。旧版:第7.5.1条采用N与PE分开的TN-S系统;新版:第7.6.1条宜TN-S、TN-C-S接地保护系统。

2、新版增加了等电位连接内容—第7.6.3条,共6项内容:①保护接地干线;②人工接地极的接地干线或总接地端子;③室内公用金属管道(风管、水管、电线缆保护管);④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⑤室内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⑥电缆金属外护层。

第7.6.4条—各防护单元的等电位连接,应相互连接成总等电位,并应与总接地体连接。

第7.6.7条—关于接地装置要求,共5项,前三项基本与旧版同,即:①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补加人工接地装置;②利用钢筋做接地体时,交叉点应焊接牢靠;③PE线应与接地体相连,并宜采用“热”镀锌扁钢25×4或D12热镀锌圆钢作为保护干线。新加2条:④设有消控室和通信设备时,应设专用接地干线至总接地体;⑤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材。

3、第7.6.10条,燃油设施防静电接地要求,共4项,前三项同旧版本:①金属油油罐外壳做防静电;②非金属油罐应在罐内设防静电导体引至罐外接地,并与金属管连接;③输油管的始末端、分支处、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做防静电接地。新加1项:④输油管道接头井处应设置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对于柴油机房,燃油锅炉房及燃气锅炉房要考虑防静电接地。

三、新加内容

第7.6.8条为新加内容,即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应增设PE保护线,与GB 50034-2004第7.2.12条不一致,审图时应妥善对待。

四、小结

1、安全第一。无油、防潮、严禁汽油机、严禁PE线上装开关电器、等电位连接以及Ⅰ类灯具外露导电部分加PE线的措施等。

2、在等电位连结措施中,特别注意各种门的金属门框;室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各机房宜设LEB);各防护单元的MEB互相连接。

3、接地措施中:①各弱电机房应设各专用接地干线至总接地体;②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材,防密处理套管要“热”镀锌,且其厚度δ不小于2.5mm,接地材料宜“热”镀锌;③防静电接地问题易被忽视,如柴油机房、燃油燃气锅炉房:《锅规》第13.2.7条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强条);④取消了旧版本中第7.5.4条关于低压进线电缆的“N”线做重复接地的规定(“N”线不应重复接地)。

五、注意事项

1、国标图集《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2(2004年合订本)]已废止,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2(2007年合订本)]已于今年5月出版。

2、新版标准图集中:

①P22之5.3条关于“照明及插座回路均为单相三线(L、N、PE)”以及P42之9.4条关于“Ⅰ类照明灯具安装时,应增设保护PE线”的说明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5第7.2.12条内容保持了一致。

②P23之8.2条中关于“……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的说明纠正了旧版标准图在此处与规范不一致的问题。

③还应注意在新版标准图P51和P53材料表中仍有采用已淘汰的熔断器(RL1-15/4)的情况,这是我们设计与审图人员应该注意的地方。

④另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电气专业](05 SFD10)国标图集是专门针对新版GB 50038-2005规范中的电气条款所编制的图解及说明,对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该规范很有帮助,特别是本图集对柴油电站的布置方案(固定式及移动式)很值得仔细参阅。 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将其第七章“电气”部分的学习要点总结如下。

一、条文总体设置情况

第七章电气部分共设条文82条,其中强条5条,主要是:1、第7.2.9条-高、低压设施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2、第7.2.10条-内部电源应采用柴油机组,严禁汽油机组;3、第7.2.11条-下列工程应设柴油机组: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4、第7.3.4条-配电、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和密闭墙上暗装;5、第7.6.6条-保护线(PE)上,严禁设置开关或熔断器。

二、新版与旧版规范比较,变动较大之处

新版规范关于接地一节,改动较大,主要是:

1、防空地下室接地型式。旧版:第7.5.1条采用N与PE分开的TN-S系统;新版:第7.6.1条宜TN-S、TN-C-S接地保护系统。

2、新版增加了等电位连接内容—第7.6.3条,共6项内容:①保护接地干线;②人工接地极的接地干线或总接地端子;③室内公用金属管道(风管、水管、电线缆保护管);④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⑤室内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⑥电缆金属外护层。

第7.6.4条—各防护单元的等电位连接,应相互连接成总等电位,并应与总接地体连接。

第7.6.7条—关于接地装置要求,共5项,前三项基本与旧版同,即:①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补加人工接地装置;②利用钢筋做接地体时,交叉点应焊接牢靠;③PE线应与接地体相连,并宜采用“热”镀锌扁钢25×4或D12热镀锌圆钢作为保护干线。新加2条:④设有消控室和通信设备时,应设专用接地干线至总接地体;⑤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材。

3、第7.6.10条,燃油设施防静电接地要求,共4项,前三项同旧版本:①金属油油罐外壳做防静电;②非金属油罐应在罐内设防静电导体引至罐外接地,并与金属管连接;③输油管的始末端、分支处、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做防静电接地。新加1项:④输油管道接头井处应设置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对于柴油机房,燃油锅炉房及燃气锅炉房要考虑防静电接地。

三、新加内容

第7.6.8条为新加内容,即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应增设PE保护线,与GB 50034-2004第7.2.12条不一致,审图时应妥善对待。

四、小结

1、安全第一。无油、防潮、严禁汽油机、严禁PE线上装开关电器、等电位连接以及Ⅰ类灯具外露导电部分加PE线的措施等。

2、在等电位连结措施中,特别注意各种门的金属门框;室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各机房宜设LEB);各防护单元的MEB互相连接。

3、接地措施中:①各弱电机房应设各专用接地干线至总接地体;②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材,防密处理套管要“热”镀锌,且其厚度δ不小于2.5mm,接地材料宜“热”镀锌;③防静电接地问题易被忽视,如柴油机房、燃油燃气锅炉房:《锅规》第13.2.7条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强条);④取消了旧版本中第7.5.4条关于低压进线电缆的“N”线做重复接地的规定(“N”线不应重复接地)。

五、注意事项

1、国标图集《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2(2004年合订本)]已废止,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D01-02(2007年合订本)]已于今年5月出版。

2、新版标准图集中:

①P22之5.3条关于“照明及插座回路均为单相三线(L、N、PE)”以及P42之9.4条关于“Ⅰ类照明灯具安装时,应增设保护PE线”的说明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5第7.2.12条内容保持了一致。

②P23之8.2条中关于“……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的说明纠正了旧版标准图在此处与规范不一致的问题。

③还应注意在新版标准图P51和P53材料表中仍有采用已淘汰的熔断器(RL1-15/4)的情况,这是我们设计与审图人员应该注意的地方。

④另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电气专业](05 SFD10)国标图集是专门针对新版GB 50038-2005规范中的电气条款所编制的图解及说明,对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该规范很有帮助,特别是本图集对柴油电站的布置方案(固定式及移动式)很值得仔细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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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4
一般不出售,去当地防空办公室应该是能签名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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