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鉴定,一份是司法鉴定,一份是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法院会采纳那个鉴定结果?

医学会的鉴定都确认了医方的过错,同时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但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我对这鉴定结果存在疑问,为什么医方的过错我而只承担次要责任呢?在患者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等到的是如此的结果,有哪位能帮帮我?

仔细看鉴定书,鉴定意见的得出都有相关依据的,特别是分析说明部分,如果有不理解的可以到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机构咨询。弄清楚得出这个结果的原委,详细记录。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请其他鉴定机构的专家或者医疗专家帮看鉴定书。现在刑事诉讼法律规定,你可以请专家鉴定人出庭作证来质疑鉴定书的合法性的。如果质疑理由合理,法官会再次指派其他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费用由提出疑问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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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3
司法鉴定如是诉讼中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做出的,应以司法鉴定为准。另外,要看你是以侵权责任主张的,还是按医疗事故主张的权利,两者的结果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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