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死并撤案,请问如何才能洗清嫌疑?死者家人要求给出结论,怎么办?
让死人永远背负“嫌疑犯”,似乎也不公平。
谢谢。
实践中,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案是犯罪嫌疑人所为,且该犯死亡的,那么撤案后不再追究和侦察。如果有证据证明可能不是该犯所为,案件另有嫌疑人的那么会继续侦查。如果你说的属于后者,可要求侦察机关继续侦察,当然你们要想洗清亡者嫌疑,你们可提供此案另有嫌疑人的线索。
在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因病死亡,家属一定要检察院给出一个“罪与非罪”的说法,检察院必须做出回答吗?谢谢。
追答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应当撤销案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既然案件已经撤销,追缴犯罪所得就没有法律依据。作为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