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死亡,撤案后,死者还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撤销案件,则死者可以被成为犯罪嫌疑人;如果宣告无罪,就不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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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2
你好,当然,因为他的嫌疑还没有洗清所以无论是否在世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因证据不足而被撤回起诉而不服,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就是为了判无罪而还他清白。追问

    人已死并撤案,请问如何才能洗清嫌疑?死者家人要求给出结论,怎么办?

    让死人永远背负“嫌疑犯”,似乎也不公平。

    谢谢。

追答

实践中,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案是犯罪嫌疑人所为,且该犯死亡的,那么撤案后不再追究和侦察。如果有证据证明可能不是该犯所为,案件另有嫌疑人的那么会继续侦查。如果你说的属于后者,可要求侦察机关继续侦察,当然你们要想洗清亡者嫌疑,你们可提供此案另有嫌疑人的线索。

第2个回答  2013-08-02
是的。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如果根据已知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宣告无罪。有罪的,终止审理。这关系到死者甚至死者家属的人格评价。追问

在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因病死亡,家属一定要检察院给出一个“罪与非罪”的说法,检察院必须做出回答吗?谢谢。

追答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应当撤销案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既然案件已经撤销,追缴犯罪所得就没有法律依据。作为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3-08-02
对的。是这样的,如果在法院阶段死亡,就是被告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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