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国要开无罪证明,昨天我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无罪公正。可把我身份证往电脑里一打进入一条2007年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但因未满16岁不给于处罚),因为但是16岁和朋友去打了一个人。轻伤。后来那人和我们家私了了。也没经什么法院。我这样的能开无罪公正吗?好像行政拘留不算前科吧?那之前的派出所怎么写入档案了呢?
行政拘留的人会有案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