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31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后,法律只给予两年的保护时间。以下四种案件,诉讼时效期间只有一年:一是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二是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三是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是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现实是复杂的,有些人可能在权利被侵害后,其本人一直不知道,或按客观情况推知其也不应当知道,那么法律是否会永久保护呢?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当然,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给予延长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