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加班工资问题与公司协商不成,为了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月初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结果公司在当月末发出通知,取消我所有的补贴,通知规定每月按照基本工资960发放。而我的用工合同上约定我的底薪是960,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基本工资和底薪是否是两个意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