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模范的待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5
1. 省部级劳动模范应当享受的四项待遇包括:发放1万元奖金;在职期间可获得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的奖励;退休后若保持荣誉,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每月可领取80元荣誉津贴。
2. 法律依据为《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其中第十条规定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的奖励制度,包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及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每五年评选一次,特殊情况可及时奖励。
3. 对于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应给予及时奖励,并可授予“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4. 若公务员已故,但符合奖励条件,可以追授奖励。
5. 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公务员,将获得奖励证书和奖章,公务员集体则获得奖牌。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或监制。
6. 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将获得一次性奖金,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将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7. 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列入各部门预算。公务员集体获得的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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