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村的,和老婆性格不合,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说的正是我们,现在要离婚了,她想要分房子,结婚以来,除了结婚买的那些家具家电,她就没在给家里买过别的东西,房子本来是一层,我结婚前我老爸又盖了一层,土地证上写的也是我老爸的名字,请问这样她分得到吗?
如果我提离婚,我要补偿什么吗?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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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是我家出的钱的,房子也是我结婚前盖的,盖好后我才找的对象,结婚后,我和她都没有在买什么给家里增加过什么,除了结婚时女方送来的家具家电,但钱是用我下聘时给的钱,她连我给他的金首饰,女儿的金首饰,都拿走了。
追答 1,你送他们家的聘金,包括金银首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的聘金从法律角度讲很难返还。
2,不论钱是哪来的,如果女方送来的家具家电是在登记前,那么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登记后,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1,你送他们家的聘金,包括金银首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的聘金从法律角度讲很难返还。
2,不论钱是哪来的,如果女方送来的家具家电是在登记前,那么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登记后,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