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字的真正含义,究竟何解?

相信大家都知道天下以孝为先,但大家又有几个真正理解孝字的含义呢?我也好生困惑,所以跟大家仔细研究一下!希望大家能给我更多的意见!

 孝是儒学伦理中重要的内容,它具体规范了封建时代子女必须对父母及其他长辈履行的义务。在儒学伦理里,父母必须照顾好自己的子女,将他们抚养成人,相应地,子女在父母年迈之时,也必须作出回报,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就是“孝”。在封建伦理文化相当发达的古代中国,孝在《孝经》里有着十分明确的阐释和规定,犹如封建法律条文一般。而事实上,在封建宗法社会里,“孝”虽起源于道德的约束,但最终却转化为封建法制(实际上是人治)的一部分。在讲究封建门第和“光宗耀祖”的传统中,“孝”竟表现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特色,传宗接代成为“孝”之最重,这又不能不说是中国传统中孝文化的一大特色了。
  有意思的是,佛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也受到中国孝文化的影响,也讲起“孝”来。由于佛教规定信徒必须剃度、出家修行,才能得其正果,这跟中土伦理有很大的出入,佛教初传中土时,不行孝道往往成为排佛之士的口实,也确实成为佛教普及和中国化的一大障碍。虽然有居家带发修行(居士)这样的变通方式,但毕竟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如何能在“孝”上与儒学伦理沟通,成为历代高僧不断努力的一个难题。经过前代高僧的不断总结和开拓,五代北宋之时,“辅教大师”契嵩在全面钻研儒学经典的基础上,对佛学教仪全面系统地进行儒学化的解释。《刹津文集》中,他大声宣称佛家也讲“孝”而且,佛家之“孝”的理解还远胜于儒学对孝的定义。在契嵩眼里,作为凡俗尘世的“我”,是父母所生,但是,这个“我”只是“我”的法身所经历的亿万“劫”中的一个轮回。这个“我”的生身父母只不过通过他们的一夜偷欢,使“我”历此一“劫”而已。那么,“我”对生身父母行孝,也只能是暂时,因而也是虚妄的。而“我”为了在“劫”满之后,修得“法身”,就必须累世苦修,以便功德圆满。因此,“我”舍弃对生身父母行小“孝”,而佛教如此论“孝”,以求得与儒学的融通,真可谓苦心孤诣。但通过这样的阐述,“孝”的内涵在发生改变的同时,也更加深入人心且表现出主体的自觉来。难怪宋初诸儒在听完契嵩高论之后,虽心有不服,却又不得不承认大开眼界了。
  总而言之,不管对“孝”作何种特别会解,“孝”作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还是应该提倡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西方思想中“孝”的意识很淡,子女成人之后,纷纷离开父母过自己独立的生活,这种行为方式虽然无可厚非,但是,我们的文化氛围却自始至终充满着人性和人伦色彩,“孝”作为传统美德,在维护亲情方面,有其独特的作用,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当然,“孝”中某些封建性的内涵却是必须剔除的。子女对长辈尽“孝”,也并不是要他们真的付出多少什么,往往是只要一点点感情交流,一小会儿的陪伴,就能使长辈获得满足。再说,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冷漠的时候,能在长辈那里寻找到往日成长的欢乐与爱抚,也必然使子女获得身心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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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秦汉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北宋的张载作《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
  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道德伦理,体恤天下为人父母之心怀,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亡故后常思念父母的养育恩德,为子女做榜样固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子女刚出生时父母日夜守护,任劳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后对父母要“晨昏定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无不是父母”。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行为规范,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6
会意,形声字 解:金文“孝”字,为子承老形。小篆之孝,从老的上半部分,从子,意谓子背着父母,意即子能承其亲,并能顺其意。故其本意作「善事父母者」,此之谓孝。 其义有: 1.善事父母之道曰孝。如《孝经·开宗明义》「夫孝,德之本也。」 2.善事父母之人曰孝。如《汉书·武帝纪》「兴廉举孝」 3.居丧曰孝。如守孝、在孝。 4.奉养、孝顺曰孝。如《礼记·祭义》「内则孝于亲」。 5.服父母与祖父母之丧的曰孝。如孝媳、孝孙。 6.能继先人之志也。如《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孝」,上为老、下为子,是上一代与下一代,融为一体,称之为孝。 子女从父母那里承传血脉和家训,子女之身,就是父母的分身,不孝父母就失去了自身的大根大本。故古云 :「孝乃天经地义」。 《诗经·蓼莪》写道:「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因此,身为子女,如何行孝,是我们每个人不可不知的。 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故为人子女,欲行孝,应先从爱护自己开始,不要让父母为我们身体的伤患而担忧;更要记得「德有伤,贻亲羞」的警言,在自己的品性上,严于律己,不做不仁、不义、无信、无礼的事,以德润身,奋发向上。勿让父母为我们操心、蒙羞,此乃孝顺第一步。 人之行孝,不能离开敬。孔子曰:「盖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养父母,没有一定的形式,但皆要出自敬爱之心。想想我们自己,从小对父母的教诲,是不是恭敬听受? 小时候,父母把最好的食物,留给我吃;现在,最好的食物,记得请父母先吃了吗? 家中最好的房间是否敬给父母居住?他们的衣食住行经常关心吗? 父母交待的事情,可曾尽心尽力办好? 父母有病时,能不能尽力侍奉,想方设法减少他们的病痛? 远游在外,已经多久没有向家里问候、回去探望了呢? …… 更进一步,如果能将孝敬双亲的心,扩大到对所有的师长、宗亲;如果我们还能在立身行道方面有所努力、贡献,让父母宽慰,使他们一生的辛勤没有白费,这就是古人所谓的「光耀门楣」,「孝行」至此就更加圆满。 「孝,乃百行之本,众善之初也。」孝不分老少、富贵贫贱,是人人可行可做的。愿我们能牢记这些话。及时把握行孝的机会,切莫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恸,至此追悔已迟。
第3个回答  2020-05-08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是忠。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甚至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忠孝是圣人提出来的,却不是圣人想出来的。它是我国古代长期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
从秦汉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国,建成它并维护它要有两条保证。第一条,要保证对广土众民的大国高度集权的有效统治;第二条,要使生活在最基层的个体农民,安居乐业,从事生产。高度集中的政权与极端分散的农民双方要互相配合,减少对立,在统一的国家协调下,才能从事大规模跨地区的工业建设、文化建设,防止内战,抵御外患,救灾防灾。个体农民从中受到实惠,则天下太平。
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社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合理选择。家庭是中国古代一家一户的基层生产组织,从而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小农生产的家庭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国家有保护小农的责任,
“国”与“家”的关系协调的好,则天下治,反之则乱。保证实现国家、君主有效统治的最高原则是“忠”;巩固基层社会秩序,增加乡党邻里和睦,父慈子孝的最高原则是“孝”。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细胞是家庭,因而,忠孝二者相较,孝比忠更基本。
《十三经》中的《孝经》把孝当作天经地义的最高准则。后来北宋的张载作《西铭》,在《孝经》的基础上,融忠孝为一体,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组成一个完整的孝的体系。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价值观的共识,起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五四”以来,有些学者没有历史地对待孝这一社会现象和行为,出于反对封建思想的目的,把孝说成罪恶之源,是不对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
孝道是古代社会历史的产物,不能看作是古代圣人想出来专门限制家庭子女的桎梏。
古代农业社会,政府重道德伦理,体恤天下为人父母之心怀,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孝道贯穿始终,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亡故后常思念父母的养育恩德,为子女做榜样固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训条。子女刚出生时父母日夜守护,任劳任怨,真心切切,子女懂事后对父母要“晨昏定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体恤父母的用心良苦,所以有“天下无不是父母”。
进入现代社会,我国社会结构正在转型过程中,社会老龄化现象对孝道研究提出了新课题。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大量独生子女。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新型家庭一对夫妇要照顾两对父母,传统观念规定的某些孝道行为规范,今天有孝心的子女难以照办。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无论父母或者子女,家庭仍然起着安全港湾的作用。
今天对孝道的理解和诠释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几千年来以家庭为基础培育起来的、深入到千家万户的传统观念,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再认识。这一课题关系社会长治久安,更关系到民族兴衰。只要群策群力,假以时日,深入研究,必有丰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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