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违约时间如何计算?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可以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竣工日期为准。按签订合同里赔偿条文赔偿。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人质量责任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质量保证责任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的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25
一般是按双方合同是工期及相关赔偿条文赔偿,如若并未明确提及可参照: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还要考虑:l、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装修公司的法定住所地和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和资质号码;

2、明确装修施工的内容和装修公司的承包方式;

3、明确材料费和人工费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明确施工期限和施工时间,可顺延及不可顺延工期的具体情况;

5、明确装修公司应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6、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的方式;

7、双方违约责任应细化,定金和违约金不得重复约定;

8、明确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生效的时间及其他事项。

参考法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合同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25
一般合同上就有完工日期,不能跟他口头语说的要多长时间能完,如果他没有按合同上的时间来完工,可以拿合同要违约金,这都没有具体的说法,主要是拿合同说话,
合同是装修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约束条件,
第3个回答  2013-07-25
可以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竣工日期为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一般是按双方合同是工期及相关赔偿条文赔偿,如若并未明确提及可参照: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还要考虑:l、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装修公司的法定住所地和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和资质号码;
2、明确装修施工的内容和装修公司的承包方式;
3、明确材料费和人工费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明确施工期限和施工时间,可顺延及不可顺延工期的具体情况;
5、明确装修公司应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6、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的方式;
7、双方违约责任应细化,定金和违约金不得重复约定;
8、明确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生效的时间及其他事项。参考法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合同法》
一般是按双方合同是工期及相关赔偿条文赔偿,如若并未明确提及可参照: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还要考虑:l、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装修公司的法定住所地和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和资质号码;
2、明确装修施工的内容和装修公司的承包方式;
3、明确材料费和人工费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明确施工期限和施工时间,可顺延及不可顺延工期的具体情况;
5、明确装修公司应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6、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的方式;
7、双方违约责任应细化,定金和违约金不得重复约定;
8、明确纠纷的解决方式、合同生效的时间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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