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画扇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如题所述

苏东坡画扇文言文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

先生职临钱塘江日,有陈诉负绫绢二万不偿者。公呼至询之,云:“某家以制扇为业,适父死,而又自今春已来,连雨天寒,所制不售,非故负之也。”公熟视久之,曰:“姑取汝所制扇来,吾当为汝发市也。”

须臾扇至,公取白团夹绢二十扇,就判笔随意作行书草圣及枯木竹石,顷刻而尽。即以付之曰:“出外速偿所负也。”其人抱扇泣谢而出。始逾府门,而好事者争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后至而不得者,至懊恨不胜而去。遂尽偿所逋,一郡称嗟,至有泣下者。

翻译:

苏东坡在杭州任职时,有人告状说有个人拖欠购绫绢的两万钱不肯偿还。先生于是把那人召来询问,(欠钱者)说:“我家是以制扇为职业的,正赶上我父亲去世,而又从今年春天以来,连着下雨,天气寒冷,做好的扇子卖不出去,不是故意欠他钱。”

先生仔细地看了他很久,说:“暂且拿你做的扇子来,我来帮你开张。”一会儿扇子送到,先生拿了空白的夹绢扇面二十把,顺手拿起判案用的笔书写行书、草书,画上枯木竹石,片刻就完了。就把写画好的扇子交给那人说:“去外面快卖了还钱。”

那人抱着扇边流泪答谢边往外走。刚出了府门,就有喜欢诗画的人争着来用一千钱买一把扇子,拿的扇子马上卖完了,来得晚的人想买也买不到,甚至到了非常懊悔地离开的地步。

卖扇子的人于是全部还清了欠款。整个杭州郡的人都称赞感叹(这件事),甚至有感动得流泪的人。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人称其为“苏东坡”。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诗人,豪放派词人代表。汉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

史书记载苏轼身长八尺三寸有余(186cm)苏轼为人豁达心胸宽广,宋高宗乾通六年,赠太师。苏轼是苏洵的长子,嘉祐二年(1057年)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年),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

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年),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