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找不到人 法院让我去派出所开失踪证明 这个合法吗?在说人找不到 派出所怎么可能给我开证明

我离婚上诉,法院打电话找被告始终不接电话,10月我和法官到被告妈妈家中找被告,结果被告一家人都搬迁,现在法院要求我撤诉,要不就要求我到被告派出所开失踪人员证明,我明知道被告在躲避,但是我不撤诉,证明我也开不来,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够离婚。

你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村委或居委会,单位等出具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这样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被告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件,公告期满后可以缺席开庭,并缺席判决,但你要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也会判决不准离婚。切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3
现在派出所很难开出失踪证明,可能要先去派出所立案,经过两年派出所才会出。看来你很急,最好不要走宣告失踪的这条路。既然他是躲避离婚,那他总要躲在什么地方,你就要找清楚他的具体位置,然后告知法院,让法院通知他。
第2个回答  2012-12-14
去开失踪证明,可以开的,开了下落不明的证明后法院一般都会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审判的。
第3个回答  2012-12-13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只能宣告失踪,因为被告下落不明,法院贸然判决是不合适的。
第4个回答  2014-08-21
不合理,到政法委告法院!就是故意卡你。一帮不办事的玩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