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被告人王某可以委托其妻子作为辩护人
B. 犯罪嫌疑人张某可以委托因犯贪污罪开除公职正在监狱服刑的儿子作为辩护人
C. 案件侦查期间刘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D.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可由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答案】:B
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犯罪嫌疑人张某儿子虽然被开除公职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有亲属关系,但其正在被执行刑罚,不得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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