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判给男方,名字是女方,未过户暂未支付女方执行款,法院是否有权强拍该房屋用于支付女方补偿款

房屋为婚后购买,尚有未还完贷款,登记在女方名下,后判决离婚,房屋判给男方,男方支付一半放款给女方。判决后房屋未做过户,也未支付给女方补偿款,现女方就执行款在提出强制执行。房屋未过户(析产)前,法院是否能够强拍该房屋,并将强拍所得作为女方补偿款?

“尚有未还完贷款”,银行尚可以分期付款,群众之间也可以。法院不能拍卖,谁不知道钱没有给清之前,房子与银行有关系,轮不到群众随便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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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3
过户和支付是同步的,双方均未履行判决。法院又不是傻瓜。追问

现在女方的执行法官说要直接强拍,也不给男方自行处置和筹钱的时间,不知道这个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答

口头的吧,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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