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三个月,第一周公司说的是考察期,如果被辞退,是没有工资的和什么补偿的。 但是我第一周考察过后,在第三周的周四以我对公司的技术上手慢为由将我辞退。工资就按第二周到被辞退这段时间计算。不知道我能否通过申请仲裁获取赔偿,如双倍工资的赔偿?我手中有一份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合同的第八条是这么说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很感谢你的回答,本身不想弄这个,只是感觉太突然。
追答这个你决定吧。大概有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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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自己! 刚毕业,性格太腼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