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没有交那部分钱。要我补交,费用总共交了快二万元,但我已经交过了,只是收据找不着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只能去找那本开出来的收据,譬如对方消废了证据,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
已经问过了,别人当时有收据,但补过退款就没留了,现在也找不到了。
合同是有的,房款发票也有,就这张其收据没有了。所以不给退款~``
不会这么巧吧 你在找找别人看看有没有这个类似的票据 说不定有人会保留它
还有你记得日期和其他线索吗 顺着查下去
哎 祝你好运了
所有证据就当时开出来的一张收据,没有别的了,现在是相当的被动,你说这交过契税的钱了,再去交一次也没这个理啊,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追答交契税了?那么你去地税局查查!
追问查过了,这些钱都是房产公司收去,然后以开发商的名誉交给地税局的,所以没办法确认是我们业主交的啊!现在唯一的线索就那本开出来的收据了。。。
追答开发商代缴也是注明分别是哪一户的,再去详细咨询,拖朋友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