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有人伤非医保用药费用该如何承担?

交通事故中有人伤,主次责(车次责,自行车闯红灯主责),伤者120送医院后,出院结算才知道医生给开了很多非医保用药,1W多,咨询保险公司,回答说对非医保用药不理赔,要求事故双方自己解决。问题是伤者送医院后,所有治疗都不在我控制范围内了,医生开什么药(他们肯定使劲开非医保用药)我完全无法控制。现在产生了高额的非医保用药费用,完全在我们控制范围外,对这些费用怎么办?
保险公司说了,要他们理赔除非走诉讼流程,法院怎么判他们怎么赔。有必要诉讼吗?怎么诉讼法?一般结果如何?网上看有说诉讼的话保险公司会赔,有说保险公司也不赔的。
最好有了解法律的朋友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

可以诉讼,主要诉讼过程由保险公司委托的律师或保险公司理赔的专业人员到庭参与。

保险公司处理投保人的保险理赔案件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保险理赔,对于医药费的赔付,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医疗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约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医疗支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支出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要求对超出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1、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

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其中医疗费的审核: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非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保险理赔。交通费的审核: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保险公司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十四条【机动车方垫付费用应予扣除原则】 保险公司对受害方承担的赔偿款数额应扣除机动车一方已支付给受害人的赔偿数额,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解释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驳回起诉,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护理费的计算】 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追偿权的: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审案件以及保险公司未上诉的二审案件适用保险合同的约定。

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受害人仍然从事农业生产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责任人承担的责任数额中扣除交强险应赔偿的数额、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费,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施行日期】 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或者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所有人应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单位误工证明等主张误工费的,误工费参照上一年安徽省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非医保用药费用,保险公司应不应当理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13

李某驾车与刘某的电动车相撞,致刘某受伤。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部分。刘某在治疗过程中,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一般没有选择权,保险公司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治疗中存在不必要、不合理的情况,故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你的解释其实已经非常充分了,是的,这确实不是你的责任,你根本就无法选择的;但保险公司限于相关条款的规定,即便某些理赔人员接受你的解释,但也无法满足你的要求,因此建议你诉讼,否则这个差价由你个人来承担就太不值了;网上无论说保险公司会赔还是不会赔,都以你的亲身经历为准,因为不同的保险公司在把握条款时候的尺度也是不同的,但原则性的东西大致差不多,而且此案诉讼,总体来说对你并没有什么坏处,假设诉讼过程中,经过举证质证,法院对于这些医疗费的某些部分也不认可的话,那么,不管是你还是保险公司,都不用赔偿这些不被认可的部分,相反,一旦被法院认可,那就由保险公司替你承担。追问

谢谢回答,再想问下:
1,诉讼的话,一般都要准备哪些材料、什么流程?没做过。
2,交警定责的时候,说一般机动车撞行人或自行车多少都要担些责任的(尽管有监控录像),所以按交警建议担了次责。但是没有说明次责是担百分之多少,20%,30%,还是40%呢?这个怎么定,也通过诉讼判定?谢谢。

追答

1,如果是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你一般不用准备什么材料,主要诉讼过程由保险公司委托的律师或保险公司理赔的专业人员到庭参与,如果你是车主本人,又是事故的当事人,你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保险单就行了;2;交警说的大体没错,虽然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定要承担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让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启动你车的《交强险》,而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是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的,也就是说,尽管你是次要责任,但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方的合理(被法院认可的)花费你要100%承担,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是按照主责70%,次责30%的标准确定赔偿。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责任人应安全承担,不管药是否属于医保范围。
  非医保用药属于国家机关处理相应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调整范围,属于国家政策的实施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非医保用药是用于治疗交通事故的病情,属于医疗费的合理范畴,应当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项目。就是说,非医保报销制度和民事侵权赔偿是有一定差别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