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的案子要多久上交检察院?

弟弟未成年,6月份打群架致人轻伤,11月才被抓,现在关在看守所一个月了,和对方私了后要去办取保,可是刑警队说案子上交检察院了,不是快要40天的时候才上交么?现在应该怎么办?

看案件定性是什么了。如果是故意伤害案,和解倒行,如果是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斗殴,和解了也要坐牢的。
关于期限问题:
1、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日,三日期满后可以延长一至四日;结伙作案、流窜作案或者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你弟弟肯定是结伙作案,延长至三十日了。
2、拘留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7天时间用来审查案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
3、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批准逮捕,那么逮捕的时间为两个月。也就是说公安局要在逮捕后两个月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三次,第一次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第三次同样可以延长二个月。但是这样的案件不会延那么长的。一般两个月以内(也可能三天,也可能两个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有一个半月时间审查起诉。
5、法院有一个半月审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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