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把对方的牙齿打掉2颗,鼻梁骨骨折,被鉴定轻伤,但是公安局已经立案,现在受害方同意私了也同意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这样公安局还会公诉吗?如果公诉,现在他是取保候审阶段,加上他是投案自首,又主动愿意赔偿对方钱,也是初犯,法院会怎么判?跪求…………………………
现在已经鉴定为轻伤害,对方同意私了,这样公安机关还可以不公诉吗?
如果公诉到法院双发还可以调解吗?
重点: 如果公诉到法院,法院会协调双发调解吗?现在他是取保候审阶段,还可以和对方私了吗?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新的轻伤鉴定标准是依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中的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到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该条规定,最低可处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按上述规定,轻伤的量刑范围最高为三年,然而实际量刑中,受情节、悔罪态度、年龄、赔偿情况等影响,比如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还可能作出更轻的判罚,因此造成轻伤的,也有可能宣告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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