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 凶手被判死刑

如题所述

2017年12月14日傍晚,四川乐山一女子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公园散步失联,失联7天后遗体被找到,凶手李某也被警方抓获。

2019年4月21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之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对李健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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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4日傍晚,四川乐山一女子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公园散步失联,失联7天后遗体被找到,凶手李某也被警方抓获。2019年4月21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李某被判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2020年3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之后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原判。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对李健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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