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金额600左右警察不立案做登记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错误的,应该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或者向检察院进行求助。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怎么认定诈骗
1、必须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情形。
2、所骗取的必须是钱和物。例如,欺骗感情,不能认定为诈骗罪。
3、欺骗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4、诈骗的数额必须符合标准,才能认定为诈骗罪,数额不够的应该属于治安处罚。关于具体数额,各地都有不同标准。
由上可知,被骗金额600左右警察不立案做登记,当事人应该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或者向检察院进行求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