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清朝时是永久割让给葡萄牙的还是像香港那样有期租借过葡萄牙的?

如题所述

葡萄牙早在明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就占据了澳门,到鸦片战争以后,眼见清政府的国防力量衰弱,便想正式吞并这块中国领土。1880至1883年中俄、中法关系紧张时,葡萄牙当局几次想乘机逼使清政府正式承认澳门归葡所有,但都未能得逞。

1886年6月,赫德和澳门葡萄牙总督罗纱密拟一个约稿,送交清政府参考。清政府授权赫德派中国海关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金登干去里斯本进行谈判,但却明确表示,中国决不割让澳门及拱北,只允许葡萄牙人在租赁并按年缴税租银的条件下治理澳门。1887年3月26日(光绪十三年4月19日),赫德的代表金登干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也称《里斯本议定书》。据此,葡萄牙同意按照香港的办法在澳门协同中国缉查走私,而金登干则代表清政府承认“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 同年12月1日,由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葡萄牙全权代表罗纱在北京正式签订《和好通商条约》,并于当日交换批准。条约共五十四款,主要内容为:一、中国仍允葡萄牙永驻和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二、葡萄牙得派公使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三、葡萄牙取得领事裁判权;四、葡人可以享受中国已给或将给其他国家的通商特权,在通商口岸有居住,租买土地,建造房屋,设立栈房、教堂、医院等权。葡萄牙通过这个商约,肯定了它在澳门的地位,同时在中国取得了与其他西方国家同样的特权地位。1999.12.20日,澳门回归。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8
是签过一个《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但是期限是到1928年就失效,应该归还中国的。但是葡萄牙没没有遵守合约,继续强行殖民澳门,直到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略的,是1999年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了四轮谈判。1987年4月13日,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联合声明说,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7
1553年,开始有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这也成为欧洲国家在东亚的第一块领地(以1553年算起)。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占的,并首次提出把澳门交还中国。由于当时不具备的适当的交接条件,当时的周恩来总理提出暂时维持澳门当时的状况。

  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首次公开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合共四轮谈判。1987年,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联合声明说,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816.htm

第3个回答  2012-12-18
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占的,不是割让和租借
第4个回答  2012-12-20
是像香港那样有期租借过葡萄牙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