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坠河身亡,妻子持保单索赔遭拒,法院会怎么判决?

如题所述

男子驾车坠河身亡,妻子持保单索赔遭拒,法院:1300万一分不能少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这是保险行业经常说的一句话,但并不是空话。

的确,意外无处不在!我们无法控制意外的发生,唯有通过投保意外险来转移风险,将意外所造的损失降到最低。

我们通过一个天价保险拒赔案例,一起来聊聊意外险的那些事儿。

一、真实案例

2015年5月,重庆市民王某驾驶轿车行驶在镇护国水库路段时,因下雨导致路面湿滑,轿车冲出护栏坠入到侧方水库中,王某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妻子带着丈夫生前投保的多份意外险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1300万,但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随后,妻子王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辩驳。

二、案例分析

人都已经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还不赔?难道保险公司在故意找茬?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被保人王某在2015年4月10日到2015年4月25日半个月连续向7家保险公司投保意外身故保险,其选择保险产品时均选择意外身故类保险产品,对意外医疗类保险产品或者不投保,或者仅投保几千元,这完全违反常理,可能涉及骗保行为。

不仅如此,保险公司在调查时还发现,王某生前在投保时提供的信息和真实信息并不相符,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做承保决定,所以保险公司认为,自己无需承担理赔责任。

但法院并不认同,法院认为,王某死亡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引起,是意外伤害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同时,根据“尸检报告书”内容显示,王某死亡是溺水所致,并非身体内部原因引起,符合“非疾病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事故特征。

此外,保险公司虽然多次强调王某存在骗保嫌疑,但从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所以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应向王某家属赔偿1300万保险金。

三、意外险如何顺利获赔?谨记这2点

其实上述纠纷的主要争议点就在于“王某死亡是否属于意外”,而法院的最终说法,也充分证实了王某的死,纯属意外导致,所以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意外险理赔并没我们想象的那么难!

为避免大家以后在理赔时被拒,我给大家总结出以下2点:

(1)投保前看清楚免责条款

如何判断自己的意外事故能不能赔,首先一定要满足“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4种硬性条件,其次我们还需要注意,看清楚合同的免责条款,一般来说,像猝死、中暑、食物中毒等等,这些都是意外险明令的免责项目,即使被保人正常参保,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2)坚决反对蓄意骗保

无论是意外险、重疾险还是医疗险,都不允许骗保的情况发生。骗保的情况有多种,除了“自杀骗保”, 还有“带病投保、提供虚假材料、伪造事故”等等,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骗保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骗保属于违法行为,轻者会被保险公司拒赔,重者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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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5
保险公司多次强调王某存在骗保嫌疑,但从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所以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应向该男子家属赔偿1300万保险金。
第2个回答  2021-02-25
法院肯定是依据保单所保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判决的。为什么妻子的保单会遭到拒保,是因为保单所保的内容不包含人生意外险或者是其他问题,还是保单所保人不是本人,都是法院需要去查看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才能再去做判决的!
第3个回答  2021-02-25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偿1,300万,一分都不能少。保险公司认为是属于骗保,后经过法院判决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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