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货物数量小于退税发票数量,总金额一致,要怎么处理账务和退税系统?

九月出口的,报关单上出口数量是240.2,机打发票是240.3.已经做了单证齐全录入,
这个月该申报退税了对照报关单发现有这个错误,总金额是一样的,只是数量不对。要重开发票并且在退税系统做红冲吗?记账的东西需不需修改?请帮忙,先谢啦!

金额对就可以,数量按照报关单上的数字!退税对票只差计税金额税号和票号码,对数量不检查的。

账务的话0.1的差额是合理范围,放着也可以,或者还是按照报关单上数量记录追问

发票数量和退税系统上数量录入的数量都是230.3,和报关单240.2不一样。我想知道我用不用重新申报退税,或者开发票。

追答

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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