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

如题所述

第1种:就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直接通知你解除取保,撤销案件,那么这就是万事大吉的好结果,代表着你这个案件到此就结束了,后续也不会再找你!后期该吃吃该喝喝好好生活就行了。


第2种: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之后,公安机关延长侦查期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一般会再延长6个月,相当于加上之前的12个月再加6个月(总共1年半时间)这样的情况下是因为对你侦查的证据还不足以移送到检察院进行起诉,就是办案人员还不想放过你,认为你有罪但是还没有证据证明你有罪的,所以给你变更措施。

我这边就有好多网友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的,在取保的第12个月直接就通知过去给变更措施了,遇到这种情况也是很没有办法,只能继续煎熬的等待了!!!


第3种: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之后,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呢,认为你这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没有犯罪事实,最后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这个案件在检察院这边就终止了,也就没你什么事了。

一般这种情况会出现在一些比较轻微的小罪名上,比如说帮信罪,危险驾驶罪等等。这种也算是好的结果了,只要能够有争取不被起诉的,案件清晰简单明了的,根本就没有必要请律师(除非案子复杂存在很大的争议点。)


第4种: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这个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的,然后移交到法院来进行审理,最后依法给你进行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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