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购房者的违约金,是否可以抵减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收入?

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购房者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按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在业务处理中未减少销售收入时,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可以抵减销售收入?

支付给购房者逾期交房违约金,可以归属于开发费用,在计算土增税时予以扣除,而不是冲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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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0
这个是可以的,这属开发成本
第2个回答  2012-12-10
注册税务师
[学长]
支付的违约金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支付的违约金一般在营业外支出核算,土地增值税扣除的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因此,除非有特别规定,是不可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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