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没有赡养父母 其他子女在父母死后析产或者继承

一共5个子女,父母有1套住房。其中一个30年没有来往,与家庭脱离关系,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现在父母已过世,4个子女想做房产析产,提交公证材料,不想和脱离关系的兄弟做析产,公证处会同意吗,还是做遗产继承比较好?请具体回答怎么操作比较好!谢谢!

1、公证处不会同意的,除非有那位30年不来往兄弟的放弃继承的证明。
2、操作方法:建议协商处理,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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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2
不会,4兄弟无权利任意剥夺另外子女的法定继承权利。
另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财产时可以收到照顾,可以适当多分,但是这并不是任意剥夺没有尽赡养义务子女继承权的前提。

首先应当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分家析产纠纷,请求法院对遗产的分配进行判决。
第2个回答  2012-12-12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论子女是否赡养了父母,子女们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即几个子女平均分得遗产份额。只有当子女中有无劳动能力的时,才先向其分配较多的遗产份额。公证人员对需要公证的事项,是依照法律来进行的。所以你的目的可能不好实现。
第3个回答  2012-12-12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你去劝剥夺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但是因对方未尽到赡养义务,你可以主张更多的分割遗产份额。
第4个回答  2012-12-12
如果没有父母的书面遗嘱的话,那么父母过世时,法定继承开始。未尽到赡养义务并不能被夺去继承资格,公证的话,要求比较严格,基本上均分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不排除可以做成你们想要的形式。另外可以走诉讼,也可以很公平的处理析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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