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集体马路修建房屋,可否起诉?

邻居准备建房,他不申报,不审批,把村集体集资修建的马路给破拆了,在上面修建房屋。我投诉了,镇上认定违规,停工加恢复。但是他通过打招呼,依然在修建,镇上开始推诿说移交县上执法局了。曾经报警说他破坏集体资产,派出所回复够不上,就是纠纷,如果真到了破坏集体资产这种高度,镇政府会通知他们。我现在不相信他们了,这种情况可否自己以破坏集体财产,侵占集体资产直接上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被强拆后提起诉讼的方法是:首先要写好相应的起诉状,带着起诉状去立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这个强拆是不合法的话,不仅可以向检察院投诉,甚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这些机构都是会受理办理的。
一、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被强拆如何诉讼
1、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被强拆诉讼方法如下
(1)写起诉状。
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自己起诉的目的、要求),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给起诉人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
(4)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你们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
2、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集体土地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1)第一种情况属于增量“违章建筑”,也是实实在在由现行行政法律法规规制的违章建筑。《行政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根据这一规定,政府部门发现违章建筑在建时,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如果违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予履行,在履行公告、告知复议或诉讼、催告等法定程序后,就可以依法拆除。
(2)第二种情况不属于违章建筑的范畴,属于因历史原因合法建造的房屋,可依《物权法》第30条取得物权,应当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
(3)第三种情况属于在当事人无违法主观认识下客观上形成的存量违章建筑,如果自具体认定和处理时间节点往前计算在处罚时效内,按第一种情况处理;如果在处罚时效之外,就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9条而不予追究,基于已经稳定的社会关系,应当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
(4)第四种情况造成的存量违章建筑,当事人与政府均有过错。由于政府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地位处于强势地位,其过错程度也应高一些。在对该等存量违章建筑进行处理时,应当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予以适当补偿,比例可以考虑在标准赔偿额的70%以上。
(5)第五种情况是在政府默许的状态下造成的违章建筑。对于政府应积极履责之行政行为,2年内采取以罚代拆、以罚代管等措施或者不作为也应推定为政府默许。对于这个情形造成的违章建筑,如果在处罚时效内,当事人应承担政府默许的举证责任,自然应当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如果在处罚时效之外,即为超过追究时效的存量违章建筑,理应按照第二种情况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
(6)第六种情况系通过受让取得他人的违章建筑。对于该种情形的违章建筑具体认定和处理期间应从时间节点溯及至违章建筑的原占有人的“建成”之时。如果该违章建筑在处罚时效之内,应给予现违章建筑占有人以受让对价补偿,以填平补偿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降至最低;如果在处罚时效之外,也应按照第二种情况完全纳入拆迁征收补偿范围。
(7)第七种情况为棚户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适当补偿为宜。
(8)第八种情况系政府征收时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章建筑。当事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等规定要求补偿及赔偿。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被强拆诉讼是要写好诉讼状才能去立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公民遇到违法强拆的话不仅可以向检察院投诉,甚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个机构都是会办理受理的,对于这个集体土地违章建筑处理方法还有很多,大家可以仔细看看上面说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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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7
如果你认为你的邻居没有经过合法程序修建房屋,并且破坏了集体资产,那么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中国,破坏集体财产是违法行为,可以被起诉。
你可以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对你的诉讼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核,并作出裁决。如果你的诉讼成功,法院可能会判决你的邻居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你造成的损失。
然而,在提起诉讼之前,你应该先尝试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避免诉讼的时间和费用,并且可能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方案。你可以和你的邻居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
总的来说,你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但是应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3-01-06
是可以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损害公共财物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人破坏集体马路修建房屋,侵犯了公共财物,可以起诉,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23-01-05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邻居有可能涉嫌破坏集体财产和侵占集体资产的罪行。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咨询当地法律机构或者律师,了解具体的起诉程序和条件。
第4个回答  2023-01-06
①《土地管理法》第75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7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78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83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②《城乡规划法》第64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65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66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68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③《建筑法》第64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虽然是违章建筑拆除,也要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行政。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确哪些部门有权力强拆,哪些属于违法强拆。在政府部门违法行政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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