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做财产协议公证吗?

如题所述

个人可以接受婚前财产公正!但是感情上接受不了!但是这个东西有利有弊,是把双刃剑!


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婚姻当中只有爱、唯有爱才可得到维系,除此之外,都意味着婚姻的“不洁”。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好像一下子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远了,夫妻之间似乎只有金钱关系。在财产问题上“较真”,算明细帐,会伤害双方的感情,这如同为婚姻挖掘坟墓,是不吉利的做法。

二、人们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经济地位乃至社会权利、地位的平等。他们都是出于对婚姻的牢固性信心不足,对婚姻的另一方有所怀疑或怕对方拿走自己的东西,才走进公证处的,这本身就意味着其婚姻的先天不足。现在世风日下,人们出于无奈才用外部力量对婚姻关系加以约束,这意味着社会的倒退,真的令人悲哀。

三、事实上,仅仅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多的。婚姻或多或少都带有某种功利色彩。正如传统说法中有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贫*夫妻百事哀”,“夫妻好比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等等,都说明了作为男女两性结合的一种契约关系,婚姻中的功利性是客观存在的。

既然如此,订立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也就无可非议,因为它不过是婚姻当事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罢了。婚姻是人们感情发展的高级形式,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则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

同时,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为经济问题闹矛盾、法庭上离婚双方为争财产不依不饶的事情屡见不鲜,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缠,选择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能也是一些人不得已而采取的方式。过去夫妻间不管感情是否破裂都得凑合过一辈子,大多是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压力等客观因素而表现出的一种无奈。如今人们更加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夫妻感情不合就可能提出分手,还能通过公证为自己的财产上一道保险。可以说,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表明了人们越来越理智地对待婚姻,这无疑是新时代婚姻观念的一种文明与进步。


笔者认为,一段婚姻要白头偕老,需要夫妻双方忠诚履行义务,互相包容,体谅。婚姻的维系主要取决于双方对爱的需要,取决于责任和义务的约束。一旦双方这种爱的需要不再存在,若双方都试图摆脱这种约束,那么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这与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并无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显然现在人们已是非常理性地对待婚姻。爱,也许是一刹那的感觉,在某一时刻某一地点突然会有心动的感觉,过后或许不再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