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职工办证辞职后可以扣钱吗?原因是什么呢?

如题所述

企业为自己申请办理的证件的目地绝大多数为了能企业,如安全管理员证、检查员证、内审员证这些,或者企业为了能根据一些有关体系审核,而这一部分证件,立足点,彻底目的是为了企业的运作而存有,可是与此同时,这一部分,又不是对于全体人员的培训,归属于重点培训犯愁,个人认为,离职,能够扣一部分钱,但需要另外具有好多个标准,在培训以前,务必有对于培训的有关协议书,换句话说,在没有开始培训以前,用人公司,就早已和职工签定了相应的承诺,承诺假如牵涉到合同有效期内辞职,企业能够对于办房产证费用用,完成相对应的扣费

许多企业在员工辞职的情况下,会扣除培训费,其实也便是办房产证费用用,依据相关规定,培训费,是可以扣除的,可是务必有对于本人的重点税票,换句话说,即使你拿了证,如果你的培训,不属于确实本人的,不属于重点培训,在并没有正规发票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扣费的,基础理论上说公司是不能扣证件的。不过如果是和企业签署有保密协议书的,或是企业花巨资塑造的优秀人才,且与员工签署了协议书的。员工假如未按协议合同行使权力,或换工作到对手的企业。我认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员工其实是不对的。可是要不是之上的状况,反而是普通公司,正常离职。我认为员工能够与企业商议,融洽解决困难。假如企业还不放证件,员工有权利依规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

自己从企业辞职时,对用人公司在本身管理权限核心发或由用人公司向国家行政机关集中化申请办理签发的具备公共事业管理特性的证件,如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牌、新闻单位的记者证、司法部门的警察证等,本人应主动、立即交还本单位;其他具备财产特性的证件,像身份证件、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户口簿、驾照等,如果是因企业申请办理公务临时性搜集管理的,当个人离职时,企业应立即归还本人,若不予以偿还并长期性扣留,是一种蛮不讲理个人行为,都是违纪行为。

大家首先来对企业扣留本人证件的个人行为开展一番违反规定逻辑推理。按照法律法规,居民自己的合理证件本质上是个人的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对中国公民资产的界定是:中国公民的财产,包含个人的合法收入、房子、存款、日常生活用品、珍贵文物、中小学图书、树木、家畜和法律法规容许中国公民所有的生产要素及其别的合法财产。这儿早已界定得十分清晰,像身份证件、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户口簿、驾照、荣誉证书等,归入中小学图书范围,都是本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本人证件、资格证书和其他资产一样,受法律保护,不可别人侵吞和扣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30
单位给职工办理辞职之后,不可以给职工扣钱,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22-06-30
当然不可以扣钱,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动法。原因就是单位随意扣钱的行为是侵犯劳动法的,也是侵犯员工利益的,员工可以直接举报,并且可以直接投诉公司,让公司进行赔偿。
第3个回答  2022-06-30
是不可以扣钱的,因为这些钱都是你该得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话,单位扣钱是属于违背了劳动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