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与市政设施的产权如何界定

如题所述

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市政设施分几种:

1、能源供给,如水、电、燃气等,在用户端计量表后的部分,产权归业主;计量表以前(含表本身),产权归供给方。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入户端口以内的,产权归业主;入户端口以前部分归供应商。

2、市政供暖或地区集中,供暖入户节门以后的设备设施归业主,节门以前(含节门)归供暖方;小区锅炉供暖的,节门以前部分归全体产权人共有,节门以后归使用业主。

3、市政排污管道等,以小区建筑红线为界,红线内归全体产权人;红线外归市政部门。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01
物业管理用房是在相关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开发商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免费使用的活动用房,其产权按规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物业区域内的归全体使用人所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市政设施分几种:
1、能源供给,如水、电、燃气等,在用户端计量表后的部分,产权归业主;计量表以前(含表本身),产权归供给方。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入户端口以内的,产权归业主;入户端口以前部分归供应商。
2、市政供暖或地区集中,供暖入户节门以后的设备设施归业主,节门以前(含节门)归供暖方;小区锅炉供暖的,节门以前部分归全体产权人共有,节门以后归使用业主。
3、市政排污管道等,以小区建筑红线为界,红线内归全体产权人;红线外归市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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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1-29
所称住宅小区含居住区、小区、组团及单栋建筑物。所称部分配套市政设施建设,主要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管线建设。住宅小区配套市政设施产权归住宅小区业主所有,按照《物权法》等要求进行维护。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的产权归属: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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