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吃饭时,对方用碗砸我,之后举起桌板试图打我被人拉住,我这时还手将对方眼眶打出了血,鉴定为轻伤。

是否算正当防卫?若是不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怀疑对方有精神问题。

你这个不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当是针对侵害正在进行时的,既然对方已经被人拉住,你就不能进行防卫,这个属于事后防卫,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被人拉住后你将他人打成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鉴于事出有因,你们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公了对你不算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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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7
1.防卫时侵害已停止,属事后防卫。
责任方面
2.轻伤以上依律可处故意伤害罪。但从本案的案情分析,被害人有过错,伤害后果亦不算严重,更谈不上社会影响,你那一拳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大。兼之考虑到这种往往缘于饭桌口角而起的小打小闹在这个社会时有发生,而被害人甚至还可能有精神问题,那么本案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赔偿方面,把人打成轻伤,且不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汤药费还是要赔的,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但对方先动手,亦有过错,依照过错相抵原则,对方亦担一定责任,所以最终的金额应该是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你七他三或你六他四都是有可能的。追问

对方用碗当时砸向我头部,我在挡时双手被砸破,但不严重。他被制住与我出拳打他是几乎同时进行。现在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结果下来前是不是没必要为其支付治疗及检查费用?

追答

1.如果是这样,在录笔录以及法庭陈述时你必须要强调“同时”这个概念以及被碗和你出手之间的时间短促性。如果客观事情的确如此,你要如实地说明你的出手是来不及思考的,潜意识的防卫动作。
2.那自然是没必要的,要付款等结果出来不迟,这点小伤也不是什么致命的东西,谁家也不会缺这点医疗费,你就不必先垫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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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27
算不上是正当防卫,不论是谁先动手,你已经把他打得比你严重了,赔钱应该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2-11-27
你构成刑事责任,如果协商成了,你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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