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因为偷东西被抓,在看守所关了三个多月后判了一年零三个月,判刑时居然没通知他家人,现在关在监狱,请问表现好可以减刑吗?我们没有领证,要怎样我才能去见他?刑期应该从关进看守所那天算还是关进监狱那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