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中介小刘,和房东恶意串通,损害租客利益,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如题所述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综上,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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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0
只要你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可以撤销或合同无效,并可以到法院起诉小刘及小刘的中介公司的,因为他们有欺诈行为。
第2个回答  2020-04-20
合同一方与第三方(例如中介经纪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合同另方的利益,另方可以租赁协议属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协议无效,并一并向施害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3个回答  2020-04-20
租房协议无效,应该撤销并追究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04-20
赶紧把证据收集并保存好,再请一名律师,在法庭上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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