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与员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什么时候要支付两倍

合同到期不与员工续约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谢谢了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协商),用人单位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其它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分两种情况
一是,合同到期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合同到期劳动者愿意续签,用人单位不同意签,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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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1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1
通俗的讲就是他有过错的情况下,而且不是小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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