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02
首先主体结构不让分包,说明你们已经违反强制性规定,其次,业主是不可以直接选定分包单位的,只可以提供分包单位供你方选择,因此所有的分包单位都是必须通过总包单位的,你做为总承包方,有权利责令施工队伍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合格再继续施工,如果不听,可以用书面文字通知其停工,仍无效可以通知业主责令换施工队伍;类似上述现象发生,你们在签合同时应有条款体现如果分包队伍不服从管理的处罚措施!
第2个回答 2012-12-02
乱说的吧,主体结构哦必定要你们自己做的啊,不可以分包的,最多是拼着做,你们公司出面。至少这个当然可以提了,绑扎只要不是基础很多地方是跳扎的,钢筋间距200变成250你说的是板筋吧,老实说吧这个是监理的事情,现在甲方和监理和你所谓的乙方的分包单位关系好,那么就一个结果当做不知道到,你们你去投诉,还有这个是项目经理的事情,你掺和个啥呢?房子倒了和你也没关系,要是你是项目经理,就看的胆子大不大了。不出问题大家都OK,出了问题你和监理带走。如果这个混凝土确实是分包出去的,那么你们总公司负责连带责任,但是分包单位是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出了事情你们罚点钱,他们坐牢的。而且这个东西是普遍想象,尤其是地方上,绝大部分的问题都是不大的,现在的设计很多都是那个那个的,其实钢筋不知道配多了多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2
镇政府的工程是财政拨款,政府工作人员更应遵守招投标法,指定施工队已经违规;财政拨款的工程应强制进行监理,他们总不能不要监理吧!像题中说到的分部分项质量行为,其管理是监理单位的责任,整个工程的质量行管理为也是县级监督站的责任。我也知道远离市区地方,有权人很多不按规定办事的状况,出了问题推卸责任很内行。你作为总包,很为难。无奈的办法是收集确凿证据,书面报告总监或进一步捅到监理单位,同时,还要捅到县级监督站。就算是不能令其返工,也要证明总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工作已尽了责任。
问题补充后,说明你没有主体结构的资质,你是不能当总包的,你只是安装专业分包。
第4个回答 2012-12-02
不是你走就是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