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手指头伤了找谁赔?

我是个木工,在工地干活的时候手指头被砸了,去医院治医生给我手打了两根钢钉。现在我的手指头活动非常不灵活。原来一天能挣300多,现在没有办法继续干活。我应该找谁??我快60了,没有养老保险,我以后该咋办啊!!!!!!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应当找公司进行赔偿。在你受伤治疗结束之后,可以持相应的治疗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伤情比较严重,可能还会构成工伤等级,如果构成了工伤等级的话,还会享受到相对应的工伤等级待遇。在问问题的过程中,你没有描述你的这种情况已经过去了多长时间,因为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也就是在你受伤治疗结束之后一年内要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过了一年劳动局就不予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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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2
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维权:

一、是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若作为承包单位的建筑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受该组织或自然人(如包工头)雇佣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时受伤,即使农民工与建筑公司(承包人)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建筑公司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是按照雇佣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7-02
工地会给工人购买建工险,里面就有意外医疗责任,你只要找工地项目经理或者工地施工员,听他们的安排。
第3个回答  2020-07-02
首先你在工地干活的话,工地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吧,因为毕竟你是属于工伤,但是你那时候究竟有没有签过合同?你问问你们的那个承包的那个人,或者是你们的负责人,看你这个汤公司能不能给你报销?或者说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这个属于在工地上干活导致的工伤
第4个回答  2020-07-02
肯定是找工地领导了,看足否保了意外险,最后决定谁赔了,也一定是工伤了,希望的刻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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