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没有加班费,工厂有事叫我回来我没有及时赶回来,工厂说我影响生产罚款3000元,我该怎么维权?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月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18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中,有详细规定加班工资的算法,当公司不依法执行的时候,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中国诉求网团队成员回答
第2个回答  2013-01-16
维什么权,辞职好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