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居转户各项条件,但是我所要落户的房产证上有我和其他一人的名字(非亲属),目前这个房产无任何人的户口,那么我想把户口落在我的这个房产里面,在提供的申报户口材料中,需要另外一人开具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