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看了一下兄弟们的回答,我感觉有些“不妥”的地方。我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要看大车转弯,在哪条车道上,如果说,这个快车道在相同的方向要是有2条车道。大车在里车道往右转弯,那么这个时候面包车撞上了。这点大车的责任能大点,因为,转弯让直行
如果大车在里车道,往左转弯,这个时候,面包车撞上了,无论撞的是左面,还是车尾。那大车没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如果面包车撞在大车的左侧,那说明他要超车。如果撞到车尾,那说明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以上是我的看法,不知道对不对。这件事情,还是等交警来判断!
这件事情如果是车和车之间撞上了,还好办点,按照法律来判断谁的有责任,谁无责任。但是现在是一方死人了,所以,这件事情就麻烦点了。无论你将来有无责任,掏钱赔偿你是少不了的。至于多少,那是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来判断!如果你感觉判断不准,你可以像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