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与服务协议

本人自2009年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限为10年,公司在服务期限内按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予以发放,协议约定辞职、调离等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理,此住房补贴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按月发放;是否应该退还?个人理解已发放的不用退还,只是不再享受剩余期限内的补贴,因为此补贴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按月补贴,而我在补贴月份并未离职。

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里面已经约定了,服务期限为10年,公司在服务期限内按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予以发放,协议约定辞职、调离等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住房补贴;
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其它法规,也不是你在胁迫的条件下生效的协议,那就你一定要按照合同办理。
对此你可能会不满意,但是你们单位在你的劳动协议里面下了套,不象培训费还有不予理会的可能。希望你可以多多问问律师和法务工作者,另外也可以打12333社保投诉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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