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人介绍《罗伯特议事规则》有什么感想吗?

如题所述

那就像周曙光一样blog出来吧:
在《向罗伯特学习开会》看到,袁天鹏认为,《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核心原则,就是:
就是要谨慎仔细地平衡组织和会议当中人或者人群的权利。具体而言,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
我认为这个原则体现了民主,于是,我把话改成:
民主的环境就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
我认为民主不应该解释为"人民当家作主",而是大家同时作为股东或游戏参与者,在规则的许可下扩大自己的影响和份额。这份额包括支持率。
在今年的上海的Bar Camp,我去参加了,发起了一个议题,可以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个议题。BarCamp有三个会议室,早上报到的时候自我介绍一下,然后把自己想讨论的议题交给主席,主度分配时间段和会议室给相应的主题。如果主题太多,就大家举手投票决定淘汰最不受欢迎的议题,也就是说,那些没有多少人愿意听的议题就不会上日程表。
我试着发起了一个"个人新闻台"的议题,和大家讨论运用网络技术以个人身份提供新闻线索的可能性,我不确定有多少人愿意听,于是我开始打广告邀请别人来听。这就是"通过规则改变局势",这是合理的获得更多支持率的行为。还好,最后还是来了不算少的捧场的朋友,不算是参与者最少的一个议题。
在我的印象中,中国的文人都是羞涩的,不愿意打广告把自己的想法广而告之,要保持低调。推销想法也应该是现代人生存的必要技术之一。其实,好酒也怕巷子深,既然是好酒就不怕打广告。
既然是读后感,按我的写读后感的方法,我就得联系到其它事情发表看法。
当然,在民主的规则下,人人都有机会去代表大家作主。大家可以自由的投票决定谁来代表自己去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也可以不投票或投反对票来阻止别人通过规则获得更大的影响和支持率。如果你不再喜欢这些规则了,你还可以宣布规则不合理后"喧闹着退出",还可以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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