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汉字的魅力》思考作者认为汉字的独特魅力是什么?全文表达了一种什么感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2-29
一、关于作者:
  袁鹰,原名田钟洛,1924年10月出生于江苏北部的运河畔古城淮安。7岁随家迁到杭州,在西子湖畔读小学,开始接触“五四”新文学。抗日战争爆发后避难到上海,在这个中国现代最大城市和文化中心读完中学和大学,有机会读了许多现代文学作品,并开始课余习作。1945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1947年大学毕业。在长时期从事报纸刊物编辑工作的同时,坚持业余写作。195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已出版散文随笔、传记文学、诗歌、儿童文学作品集四十余种。其中儿童诗《寄到汤姆斯河去的诗》、《刘文学》,散文集《秋水》,纪实散文集《花朝》,先后获全国优秀儿童读物奖、新时期优秀散文奖和纪实文学奖。主编过《华夏二十世纪散文精编》(八卷)、《中国新文学大系1949年-1976年卷·散文集》等选集。现任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编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日报》高级编辑。
  二、主题思想:
  本文以富有文学色彩和感情色彩的语言,抓住汉字集形象、声音和意义三者于一体的特征,举例说明汉字的精神魅力。
  三、结构层次:
  全文共9段,可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1、2),举例说明汉字能给人美妙而大胆的联想,从而说明汉字在表形上的魅力。
  第二部分(3、4),希望海外同胞耐心地教孩子学好汉语,说明汉字在表意上的魅力。
  第三部分(5-9),说明汉字的特征,重点说明汉字的精神魅力。
  四、写作方法:
  选例、引用十分精当,是本文突出的艺术特色。文章开头谈汉字的形体能引起人美妙而大胆的联想所举的事例就很恰当。一个三岁多的孩子,年龄那么小,又生活在讲日语而不是讲汉语的环境里,他对汉字自然的反应和感受就格外令人信服;选择带着孩子在国外又常常担心他们忘了中文的年轻父母来谈学习汉字、领悟汉字魅力的重要,其针对性极强;由旅居海外的同胞来谈异乡漂泊时看到汉字店招的感受、体会,毫无疑问比任何人都真实深刻。特别是文章结尾引用屠格涅夫的诗句,借以赞美汉字、赞美中华民族,更是令人称道:其一,屠格涅夫是举世闻名的人物,他的话有影响;其二,他所从事的是语言文字工作,谈语言文字问题具有权威性;其三,《俄罗斯语言》散文诗脍炙人口,大家都能接受;其四,全文不长,译成中文也只有一百零几个字,本身就是语言大师运用语言的典范。所以,这段引用非常恰切地表达了作者对汉字、对中华民族由衷热爱的深情,正如同屠格涅夫爱俄罗斯语言和俄罗斯民族一样。
  五、难点探究:
  从文章内容说,本文是谈汉字魅力的,但行文完全不是干巴巴的纯知识罗列,字里行间蕴含着深厚的感情,其表达方式也是值得认真揣摩的:一、采用不同的句式表达感情:如第一部分列举事例后,用肯定句“这就是我们中国汉字的魅力,几乎是独一无二的魅力”充分显示出作者对汉字魅力的认识和感受,明晰而又深刻。第四段末的感叹句,“他的血管里流的是中国人的血啊!”极浅近地说明母语与民族血统一脉相承的关系。这是真理,也是作者的体会,更是一种对植根于民族的汉字无比热爱的深情的表达。二,用比喻表达感情:如把“大花园”比喻汉语文化的丰富,把“瑰宝”“良师益友”“精神家园”比喻中文汉字对民族个人的巨大影响作用。第6段中,“像一团火,像一盏灯,像一声乡音,将你带到父母面前,使你抛却一切疲惫、孤独以至恐惧”不仅把汉字震撼海外游子心灵的作用表达得淋漓尽致,更是作者对汉字由衷的赞美。三、恰当的引用。如借屠格涅夫赞美本民族语言的相关诗句,表达对汉字及其民族的赞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