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建筑也什么时候确认收入,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等及其附加税?
甲方要求等工程竣工结算后才开发票,

  施工企业生产特点是周期长、价值大,销售对象在生产开工前就已确定,因而不存在库存积压产品。但销售的产品,销售款未能在产品交货时收回,因而造成了工程结算收入的拖欠,甚至无法收回。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有以下几种情况:\x0d\x0a\x0d\x0a  1、小型工程在其工程完工时一次结算工程价款,收入的实现,是该工程合同款总额。\x0d\x0a\x0d\x0a  2、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合同时,对工程款结算—栏明确规定了备料款可收的百分比;进度款是按照工程的完工程度支付工程款,该工程的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即为实现工程收入。\x0d\x0a\x0d\x0a  3、按工程的实际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工阶段的工程收入实现。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x0d\x0a\x0d\x0a  4、实行按日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每日终了,与建设单位进行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的收入额为每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的金额。\x0d\x0a\x0d\x0a  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收入的帐务处理\x0d\x0a\x0d\x0a  由于施工企业的收入有多种确认方法,因而财务处理也分别对待,即一次性结算的工程可直接申报收入,进行工程结算收入实现。而按形象进度或按月确定工程收入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帐务处理。\x0d\x0a\x0d\x0a  1、一些零星的小工程期限不长,一般是先付款,后施工;或先施工,后收款。工程量实行包死的做法,即该工程无论怎样施工,工程结算价款是一次定价,直接开取工程收入的发票。财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当月将预收帐款转入工程结算收入。\x0d\x0a\x0d\x0a  2、按照工程合同规定,所收到工程的备料款及工程和形象进度款,一般如建设单位付款较及时,可按合同规定付款,对施工企业来讲,资金垫付的压力也较轻,因而,需按可收的备料款和进度款开票,收取工程款。财务一般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再按预收帐款所收的工程款进度款结转到工程结算收入。\x0d\x0a\x0d\x0a  3、如按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按形象进度划分工程进度款的,先按形象进度确定工程款可收数,待建设单位签字核实。但有些建设单位虽然已签下了进度可收工程款,但没有马上支付工程款,因而财务上应先按进度核定的工程款结算工程收入,借,应收帐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者在预收帐款科目先出现借方余额,核报产值,待以后工程款收回时冲平,借,预收帐款,贷,工程结算收入。\x0d\x0a\x0d\x0a  4、按月结算工程价款,或按季结算工程,按照结算工程款打折支付工程欠款,待竣工决算后,再清算的办法,由于按月(季)结算,一般所支付的工程款是打折,因而,造成了工程材料款已经发生,即基本上是100%付材料、人工费,但所收的工程款是打折的,如全额按照材料及工程款结算,有可能发生工程亏损。因此,财务处理应将打折的部分差额先计入应收帐,再结转工程成本,即:借,银行存款,借,应收帐款,贷,预收帐款,再结转收入,借,预收帐款,贷,工程结算收入。这样,待结算后,收回的工程款先冲平应收帐款余额,再结转预收帐款。\x0d\x0a\x0d\x0a  5、施工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企业收到工程款的当天,或已完成形象工程量的当天,一般以预收帐款科目来备抵,以工程结算收入科目的发生为准绳,允许以当月的工作量为纳税申报期和会计结算期,下月初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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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6

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支出成本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收支而确定。完工程度是据形象进度来确认,但进行会计核算是根据应付开支和应计收入核算。

建安合同额与实际主营业务成本不会是一致的,因为主营成本除了施工合同额外,还有很多承包外的开支。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部分建筑企业由于对税收政策不熟悉,未区分会计和税法的收入确认原则差异,导致企业在取得建筑劳务收入时未及时确认收入,容易产生税款滞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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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24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上述工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追问

甲方现在给我们支付了几次工程款,我觉得就应该给对方开发票,甲方说现在不开,等工程决算的时候才开发票,那我怎么确认收入,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呢

参考资料:北京仁和会计网

第3个回答  2021-04-29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可得,建筑企业工程收入的确认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1、小型工程,一般在工程完工的时候一次性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该工程合同款的总额即是收入的实现。2、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合同时,若对工程款结算一栏明确规定了备料款可收的百分比,则根据工程的完工程度支付工程款就是进度款,对于建筑业确认收入成本亏损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实现工程收入,也就是该工程实际收到的工程款。3、如果属于按照工程的实际形象划分不同阶段的情况,则对于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对已完工阶段的工程收入实现进行分次确认。工程收入的实现,即完全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者工程阶段和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工程结算。4、属于实行按日结算情况的,对于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工程,应当对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进行分期确认。也就是每日终了,和建设单位对已完工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的时候,对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予以承认,每个月最终结算的已完工工程价款的金额则是本期的收入额。
第4个回答  2017-08-03
每次结算时开票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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