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祸及子孙与因果轮回是否存在矛盾,这个应该如何理解?

后天应该如何来改造。
风水提到:一心二命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同时也有福人居福地的说法等。是否会影响到因果报应。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感召力)净空大法师有过详细的介绍。但以此类推会不会形成不良循环,依照正常比例则是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佛陀的那个“婴儿”因为当初的一丝喜悦”,则“感召了背部疼痛的恶果”婴儿的喜悦是无辜与“大鱼”或许是没有关联的,没有理由的就遭受了痛苦,仅仅只因他们是同一个家族。
那我们的仁爱与善良体现在哪里?

  不矛盾,首先因果通三世,祸及子孙只是表面祸及子孙,无福之人不能生在有福之家,所以是祸及子孙,但每个人业力是不同的,只有自作自受.
  《吕祖说三世因果经》主要讲:一是人的命是自己造就的;二是怎样为自己造一个好命;三是行善积德与行凶作恶干坏事的因 果循环报应规律。因果报应指事物的起因和结果,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宗教认为种什么因,结什么果报。
  因果报应有三种:现报,现作善恶之报,现受苦乐之报;生报,或前生作业今生报,或今生作业来生报;速报,眼前作业,目下受报。
  因果一法乃世出世间圣人,烹凡炼圣之大冶洪炉。若最初不以因果是究,则通宗通教之后,尚或有错因果事。因果一错,则堕落有分,超升无由矣。且勿谓此理浅近而忽之!如来成正觉,众生堕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复四川谢诚明居士书)
  学佛之人,先以知因果慎独上下手。既能慎独,则邪念自清,何至有所不如法处?若有,则当力令断灭,方为真实行履。否则学在一边,行在一边,知见愈高,行履愈下。此今学佛自称通家者之贴骨大疮。(复陈伯达居士书二)
  世有倡(宣扬)高调者,厌闻因果报应之事,及与勤劳修持之法,只以一切皆空、一切不著为护身符。而不知已著于一切皆空、一切不著,便非一切皆空、一切不著之意。况彼借此以遮懒惰懈怠之迹,不以真修为事,唯以空谈争高。待至业报已熟,阎老当以最上供养,敬此一切不著、一切皆空之人。于斯时也,不知尚能皆空、不著与否?吾人当于此等人,敬而远之,以免同彼受阎老之最上供养恭敬也。(复周伯遒居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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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3
阿弥陀佛!师兄,其实这个并没有什么矛盾的。是从不同的角度而说罢了!
比如说,我们知道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这个就是因果规律,是此世间的真相和规律。
但是表相来看,站在世间的立场来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这个好象超出了因果当中所说的自做自受的规律。其实不是的!一个家庭不论是善是恶,都是存在共业与别业等等种种不同。站在世间角度上来说,往往积善之家,贤子孝孙辈出,亦受人尊敬。这是因为,此家庭成员,有此共善之业,否则绝无可能感招到共善之果。如果无此共善之业,则会出现那种,积善之家,亦出逆子,有的甚至会导致家破人亡。善因善缘也是无常之物,随其前因而现量。因缘尽了的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令家庭败坏之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皆来自他与此家庭成员之间的逆缘。
同样的道理,所谓祖上无德,祸及子孙,也离不开这个规律。被祸及的子孙,必定过去曾结过这样的共同恶业,不在当世,就在过去世,否则绝没有可能,他能被祸及!
这个,就好象是我们每个人的心都如同一面镜子,我们所有的一切外境内心,都是通过这面镜子来产生作用的。如果我们心内无此物源,不可能映出此物此境!所以,我们常说的,谁谁谁连累我了,其实没有被累之因,何来被累之果?
第2个回答  2013-01-23
因果轮回是以个人为单位来说明因果报应的道理,自作之自受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报应,丝毫不爽。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祸及子孙,为什么就会是个犯上作乱人的后代呢?就不能是爱国英雄的后代。
这就是个人的因缘果报刚好符合这个家庭环境,阎王爷和老天公平公正的给安排在那个合理合情合法的环境,就该这么受的,没有冤枉的。不会象树叶一样,有的落在台上,有的落在粪坑里。人世间看似偶然的现象,都含着其必然性。

孔子: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第3个回答  2013-02-24
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佛教理论中“个业”与“共业”的区别。

若单纯为“个业”,则不会波及到其它任何人。
若是“共业”,则无论过了多少世,亦无论“共业的作业者有多少人”,亦无论在此“共业所起的作用有多大”,一定会因“业力”得到共同性“果报”。

另外,能受生到一个家族,亦往往是前世有共业的结果。故往往一同受业。

最典型的例子:
释迦族的全体成员于无量劫前都生活在一个小渔村里,他们共同捕鱼为生。而过了无量劫,他们依然是一个家族。
而这个家族的人造过一个“全体皆作的共业”:捕到了一头巨大的鱼,他们把鱼拖上岸,生起篝火,晚上大大的庆祝了一场。
当时,有一位母亲怀抱着的婴儿,在完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对这个“庆祝活动”升起了“一丝极细微的喜悦心”。

由此业力,过了千万世之后。

大鱼转生为毗琉璃王,也译为“恶生王”。宿业现前,欲灭释迦族,纵佛陀亦无法挽回之。
捕鱼的一切共业众生,皆为捕杀大鱼之恶而受了屠族之难。转生为佛陀的那个“婴儿”因为当初的一丝喜悦”,则“感召了背部疼痛的恶果”。
而大目健莲以无上神通之力,终不能免释迦族此劫。

各位学佛的朋友:
愚以为:共业与个业之分别,实为学佛与修行中,至关重要之一环,一定要精研透彻,否则对“因果”二字,是无法升起“定解”的!

每思于此,肃肃然如对佛陀。。。。

参:
《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七
《琉璃王经》
《大唐西域记》卷六
第4个回答  2013-01-23
不矛盾。能被“祸及”到,也是“子孙”们的业力感召。善业大的会投生到大善之家,即使是投生到大恶之家也不会被“祸及”,有的还会改变家族不不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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