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男方陪产假有几天?

请问在2013年11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广东省珠海市夫妻双方晚婚晚育的第一胎,男方可以享受多少天的陪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1、广东省男职工计划生育内生育子女可以享受15日陪产假。2、计划内生育二孩,广东男职工也享受15日陪产假。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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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3
10天,国家统一的追问

不是没个地区有差异的吗?

追答

没有,国家是同一规定的,但是在各个单位执行的时候可能会变相多或者少一天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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