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法已裁定本案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省高检已撤回中级检察院抗诉被害人家人不服,应如何走法律程序???
追答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里面的当事人根据106条规定(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所以你可以申请再审的。
但是如果要申请再审就必须要符合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再审情形的。其他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所以你就看当初的诉讼程序以及结果是否符合242条里面的情况了。
那么应该到哪个司法部门?如何办理?
省检察院、最高检和中院、省高院、最高法
每个单位都有相应的科室负专门责接待申诉的。
省高法终审裁定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害人家人不服,应当到哪一级法院和检察院申诉最为合适???
追答因为案件是中院作出的有效判决,所以一般情况如果到检察院抗诉的,就是他的上一级也就是省检察院,即使你到高检院申诉成功了,也很有可能是指定回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最后还是由省高院进行审理的。
所以,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直接到省级检察院申请再审吧。
第一句话里“检察院提起的再审程序”中检察院是哪一级检察院?
追答提起再审的机关可以是检察院和法院,关键看你的判决是在哪一级生效的。
追问中级法院错判,中级检察院抗诉,省高法终审裁定前,省高检撤回抗诉,当事人到省高检要求申诉能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