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哪级法院和检察院提出申诉?? 要刑事的!

刑事的,,有明白的帮个忙啊 谢谢!谢谢! 这都纠结好几年了!

首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申请再审的情况是有要求的,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检察院抗诉:刑诉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所以提请申诉的检察院应该是生效判决法院同级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你所说的情况当中生效判决是省高院,他的同级检察院就是省检察院,所以你应该向省检察院的上一级最高检提请申诉。

向法院的申诉:刑诉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他的意思就是说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和他的上级法院可以对案件启动再审程序。根据你的情况也就是省高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所以在再审启动程序应该是省高院或者他的上一级最高法。

最后有一点要提醒你,如果市中院作出的判决,上诉以后省高院驳回上诉没有改判的,那么生效判决因该是中院而不是省高院,相应的申诉机关也就成了省检察院、最高检和中院、省高院、最高法了。追问

省高法已裁定本案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省高检已撤回中级检察院抗诉被害人家人不服,应如何走法律程序???

追答

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里面的当事人根据106条规定(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所以你可以申请再审的。

但是如果要申请再审就必须要符合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再审情形的。其他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所以你就看当初的诉讼程序以及结果是否符合242条里面的情况了。

追问

    那么应该到哪个司法部门?如何办理?

追答

省检察院、最高检和中院、省高院、最高法

每个单位都有相应的科室负专门责接待申诉的。

追问

省高法终审裁定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害人家人不服,应当到哪一级法院和检察院申诉最为合适???

追答

因为案件是中院作出的有效判决,所以一般情况如果到检察院抗诉的,就是他的上一级也就是省检察院,即使你到高检院申诉成功了,也很有可能是指定回省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最后还是由省高院进行审理的。

所以,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直接到省级检察院申请再审吧。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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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0
高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检察院提起的再审程序,由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所以应向最高检申诉;法院提起的再审程序,由法院院长或审委会提起,所以应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检察院提起的再审程序,由省级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应向省高检申诉;法院提起的再审程序,由法院院长或审委会提起,所以应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追问

第一句话里“检察院提起的再审程序”中检察院是哪一级检察院?

追答

提起再审的机关可以是检察院和法院,关键看你的判决是在哪一级生效的。

追问

中级法院错判,中级检察院抗诉,省高法终审裁定前,省高检撤回抗诉,当事人到省高检要求申诉能受理吗?

第2个回答  2013-01-20
 你院川高法〔1994〕172号关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级人民法院可否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再审,也可以交由原作出生效裁判的基层人民法院再审。
第3个回答  2013-01-20
只能上访了,用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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